一、有一本小说写的的是中国现代僵屍,里面还有吸血鬼,狼人,教皇,...
应该是现代僵尸传,看了很久了不知道对不对,对了希望采纳二、吸血鬼怎么样变成人?
西方宗教:宗教作为社会实体的特殊性:不仅有其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而且有其特殊的经济基础,并发挥着特有的社会经济功能(包括:宗教经济的基础功能、积累功能、消费功能与行业功能)。这些功能不仅在宗教经济中运转,而且对世俗社会有一定的甚至很大的影响。
宗教实体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可以直接量化的指标有两个:(1)宗教实体成员数目的量度指标;(2)经济实力的量度指标。两者有其内在的函数对应关系。我们可以从这两个量度指标来评估其社会实力。其中,后者是首要的。
经济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政治和宗教文化等功能性作用的发挥,都要以宗教实体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宗教组织体系的构建、宗教意识的传播、宗教设施建设、宗教事务活动等都建立在经济实力基础之上。宗教实体经济力量的大小是衡量宗教实体社会势力大小的主要标志。
宗教经济的基础功能。宗教经济是宗教活动的基础。一切宗教都会因其经济的兴旺而发展,因其经济实力的衰退而削弱,因其经济力量的丧失而消亡。宗教发展的历史本身就证实了这一点。世界三大宗教所具有的国际性社会实力与它们所具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分不开。
宗教经济的积累功能。宗教的经济基础通过宗教的经济集资和积累来实现。它以崇尚上帝和神明的神圣事业作为集资的动力标记,从而与一般社会集资方式完全不同。宗教经济的集资方式多种多样:政权机构和社会集团的资助和捐赠、教徒的布施和奉献、宗教的课税和募捐、宗教服务集资和宗教投资经营等。其中,政权机构和社会集团的经济资助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甚至较强的政治性。
政权机构的资助主要着眼于运用宗教的认同功能和整合功能来维持和稳定现存的社会秩序;社会集团的资助主要着眼于扩大和增强其集团的社会影响和实力。这两种资助是宗教实体最为稳定和可靠的重要经济来源。这种情况在神权制、国教制和政教合一的国家中最为突出。
宗教课税制带有宗教义务的强制性。它对于低收入的信教群众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当宗教运用神权统治的权力来加重宗教课税时,就把宗教义务性的负担转变成一种超经济剥削,具有明显的世俗性,从而抛弃了其神圣义务的光圈。
信教者的自愿布施和奉献最具有神圣意义。它是崇尚上帝和神明意识的物化表现。其布施和奉献的面值的广度是信教群体对于宗教实体信赖程度的重要标记。职业性的宗教服务几乎是一切宗教实体较为普遍的经济收入来源。它是宗教事业的神圣性与宗教人员的职业性相结合的一种宗教经济集资活动。它对于维护和改善宗教人员的生活是重要的,但对于增强宗教实体的经济实力作用不大。宗教经济的经营活动是宗教实体增强其实力的重要手段。
宗教经济的消费功能。宗教经济的集资和积累只是宗教社会实力的静态量度标记;其动态实力通过宗教经济的消费来实现。宗教经济的消费包括:宗教机构开支、宗教事务活动开支、宗教社会服务开支。
宗教机构开支。宗教机构是宗教群体及其一切宗教活动有序化的组织系统和指挥系统。其完备性必然带来巨大的消费面,与经济消费功能的发挥有密切关系。天主教罗马教廷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完备的宗教组织系统和指挥系统,就在于它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来支付其庞大的消费开支以组建自身。
包括宗教器物设施在内的宗教文物与具有宗教艺术的活动场所是宗教实体化的重要一环。宗教器物设施的壮观、宏伟和完备与否是宗教社会实力体现的外观标记,是扩大宗教影响所必要的宗教经济消费。这不仅是一笔十分庞大的消费性开支,而且也是固定资产的积累。
宗教事务活动开支。其中包括教内管理的日常事务、宗教神职人员的修持费用、教徒的宗教活动、教外的社交活动和宗教的发展活动等。如果说,宗教机构消费和宗教器物消费使宗教机体得以组建,那么,宗教事务活动的消费是起动宗教机体的活力。
宗教社会服务开支。其中包括慈善事业的社会服务、文化教育事业的社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服务。宗教的社会服务是宗教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于树立宗教的“博爱”、“慈悲”、“仁慈”的良好形象十分重要。
宗教社会服务的消费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种纯粹的宗教经济消费,但实际上它与其它因素相辅相成。这种消费反过来就是一种社会经济资助的反馈力量,宗教系统可以从各种社会集团和个人的捐赠中得到大量的经济资助。
宗教经济的行业功能。宗教经济的积累和消费对社会经济有两个主要影响:行业性的、政治性的社会经济影响。宗教行业经济是一种以侍奉上帝、神明和鬼神为核心的行业性经营活动。它包括神像圣像、圣书经书、神具圣具、宗教服饰、宗教装饰、宗教用具等的生产和销售的经营活动。这为人类社会的经营活动增添了一个特殊领域。与此同时,根据宗教经济积累和消费的需要也会抑制某些行业性经营活动,这主要是由宗教的禁忌习俗所引起的。
当宗教经济的积累和消费超过了社会总体经济所能承受的量度后,就会产生政治性的不可估量的影响。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必然导致社会财富大量积集于宗教教团而不能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甚至会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普遍贫困化。因此,宗教实体的经济积累不能超过社会经济所能承受的能力,否则就必然会引起负面的消极作用而破坏社会的常规经济结构。
宗教实体经济消费的情况同样如此。如果宗教实体自身的经济消费超过其社会常规所需的要求,这就违反了神职人员清贫生活的要求而必然导致腐化堕落。因此,宗教实体的内部消费一定要适度。如果把宗教消费更多地用于社会性服务,特别是慈善事业,这对于宗教实体的声誉和经济都会产生良性反馈作用。社会服务消费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社会贫富矛盾的作用。
罗马教廷:
公元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取缔所有异教,基督教成为了帝国的国教。基督教成为国教后,罗马教会就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部门或机构,受皇帝的管辖。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开始在在政治上脱离罗马帝国的控制,并逐渐走向他权利的顶峰。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依然和当时意大利的统治者日耳曼的东哥特人保持距离,仍臣服于远在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但是,由于罗马处于日尔曼蛮族的政治军事影响之下,加之距离遥远,使君士坦丁堡要实现对罗马教皇的有效控制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日尔曼人入侵期间,或在罗马行政机构撤退或失控的地区,罗马教会作为意大利地区硕果仅存的罗马帝国的政治机构,当时它代表了罗马和基督教的古老传统,它屹立于日尔曼人入侵造成的废墟上,似乎是蛮族无法摧毁的永恒之城,因而在5-6世纪之交时,罗马教会将大批罗马遗民聚集在自己周围。这大大提高了教会的威信。罗马教会因而开始成为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
536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攻灭东哥特王国,重新统治意大利,罗马教会重新回到了罗马皇帝的控制中,从此直到8世纪中叶,罗马教会一直在拜占庭皇帝的控制(或者说是名义上的控制之下),其间绝大多数教皇均系叙利亚人或希腊人,而当时的教皇也不得不屈从于拜占庭诸皇帝的武力统治,那时的教皇们若不顺从,即会被遭到皇帝的囚禁。但罗马教会最终还是彻底摆脱了拜占庭皇帝,并和君士坦丁堡教会正式分裂,这来自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一是,至6世纪中叶起,日耳曼的伦巴第人开始持续进攻意大利,不断蚕食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领地。拜占庭的势力在意大利日趋于衰颓,大约在公元751年,伦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意大利的首府拉韦那。拜占庭势力被赶出了意大利中部和北部。这事虽使罗马教皇遭到伦巴第人的极大威胁,但也使他们脱离了对拜占庭皇帝全面的隶属关系。
二是,717年,拜占庭帝国小亚细亚军区总督立奥击退了阿拉伯人对君士坦丁堡的进攻后,强迫狄奥多西三世皇帝退位,自己登上皇帝宝座,称立奥三世(717—741年)。开创了伊苏里亚王朝的统治(717—797年),立奥为了保障新兴军事贵族的利益,安定军士生活,需要大量土地和财产,分封给各级军事长官,但是当时拜占庭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教会和修道院之手,它们还享有免税和免徭役特权,从而严重影响国家的税收和军队的巩固。为了打击教会,于是立奥从726年起宣布反对圣像崇拜,掀起一个全社会破坏圣像运动。这就是拜占庭历史上著名的“破坏圣像运动”。730年1月立奥召集御前会议,要求僧俗高级贵族在他制定的反对圣像崇拜的法令上签字,拒绝签字者立即免职。此时的罗马教会,坚决反对这项法令,和拜占庭帝国公开决裂。731年罗马教皇格利高里三世宣布开除立奥三世和全体圣像破坏者的教籍。立奥则剥夺教皇在南意大利的征税权和对伊利里亚的管辖权作为回击,在拜占庭的“破坏圣像运动”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843年,当时的拜占庭皇帝狄奥多拉宣布重新恢复圣像崇拜才告终止,这117年的“破坏圣像运动”,使罗马教廷和拜占庭皇帝彻底决裂,也造成了东西方教会的完全分裂,从此,欧洲的两大阵营壁垒分明。
最后,对罗马教会的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法兰克人。公元739年伦巴第人在国王留特普兰领导下企图征服罗马,教皇格利高里三世依靠求助法兰克墨洛温王朝的宫相查理*马特,击退了伦巴第人对罗马的进攻。公元754年教皇斯蒂芬三世为了逃避伦巴第人,越过了阿尔卑斯山投靠查理*马特的儿子“矮子”丕平,双方缔结了一个双赢的协定:丕平为教皇提供军事保护;而教皇则正式承认丕平取代墨洛温王朝的傀儡君主,获得国王的合法称号。754,756年,丕平两次出兵翻越阿尔卑斯山,打败了伦巴第人,并从他们那里夺取了意大利中部以罗马和拉维纳为中心的大片土地,丕平为了答谢教皇对他王位的认可,把这片土地包括拜占庭总督在意大利的全部辖区赠给了教皇,这就是著名的“丕平献土”,教皇国的成立,意味着罗马教会同东罗马帝国在政治上的正式分离。
为了使教皇国的立国合法化,法兰克人(应该就是丕平及其部下)伪造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文件,例如:“君士坦丁的赠予”,把它说成是罗马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的一项教令,大意说,当他创建新罗马(指君士坦丁堡)时,他曾将旧罗马以及其所有的西方领土赠给了教皇。作为教皇世俗权力基础的这项馈赠竟被以后中世纪的人们一直深信不疑,直到文艺复兴,伟大的佛罗伦萨历史和语言学家洛伦佐*瓦拉(1406-1457年)才将这份文件辨伪,斥为赝品(见笔者的《漫谈欧洲文艺复兴》)。奇怪的是,洛伦佐*瓦拉竟被当时的教皇尼古拉五世任命为教廷秘书,原因是教皇太热爱拉丁文了,因而对当时文艺复兴的拉丁文大师洛伦佐*瓦拉爱不释手,这是题外话。
有关爵位: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骑士: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出现的三大骑士团比较有名
其中影响比较广的我觉得是条顿骑士团
在中世纪后期基督教文明在东欧扩张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曾经扩张到接近俄罗斯的地区
列举
条顿骑士团(耶路撒冷的德意志圣玛丽医院骑士团)
圣殿骑士团(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穷骑士们)
医院骑士团(耶路撒冷圣约翰医院骑士团)
三大骑士团
三、吸血鬼相关 文化
夜月血,主角是吸血鬼的,个人认为相当经典,可以先大概看看,就知道好看不了,作者是鱼的天空在一个拥有术士、斗士、神职者、牧师、念力师、占卜师巫师、血族等众多职位的世界之中,有这样一位吸血鬼…… 他喜欢在午后晒太阳,喜欢把十字架当项链,喜欢生吃驱邪的大蒜。 最令人发指的是,他在喝圣水的时候还特意嘱咐执行的神职者——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