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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专断是什么政策

一、君主专制制度有什么弊端吗?

肯定有啊
古代的君主专制制度古代封建王朝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君主职位世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通过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行政机构,实现对全国的专制统治。正因为如此,不仅皇室家族内部不断发生争夺皇位的斗争,而且权臣、武将、外戚也极力觊觎皇位,实现改朝换代,宦官、奸臣也寄生在皇权之上,作威作福。另外需要指出,中国的君主也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专制统治。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降低和减缓了政治动荡的频率与政治衰败的速度,从而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及“公道”、“民意”的要求,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发育出一定的调节机制,形成内部矛盾运动,提高了统治的整体效能,其深刻的社会驱动力和最终的目的也在于实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相反,如果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完全失灵,如果这一制度内部对立双方的基本平衡关系被彻底破坏,这就意味着某个政权事实上已经不能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从而因无法获得起码的支持而濒临垮台。 可见,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的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皇帝和整个地主阶级共同分享统治权力和利益的一种形式,其实质在于维系统治集团中的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大体平衡,实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社会根源上看,这种矛盾运动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即:在总格局上,封建专制制度必然服从和反映封建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又存在着某些矛盾或局部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君主的能力与其权力的“不对称”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某种机制来调适二者之间的矛盾,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封建生产关系的功能,表现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运行方面,必然会形成对君权的调节、校正和弥补机制,造成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当然也要看到,这种自我调节功能只是君主专制制度运行过程中自然生成演化的结果,并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动选择创制的结果,因而其“制度化”的程度毕竟不高,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限度下发挥作用,而且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摩擦成本”,如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冲突等,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其固有的内在矛盾。

二、中国古代是什么制度,是君主立宪制吗?

资产阶级代表在起义中夺取巴黎市府政权 ,建立了国民自卫军.国王不得不表示屈服,承认了制宪议会的合法地位.此时制宪议会实际上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在议会中君主立宪派起主要作用.制宪议会通过法令,宣布废除封建制度,取消教会和贵族的特权,规定以赎买方式废除封建贡赋.

8月26日通过《人权宣言》,宣布“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10月份国王再次筹划利用雇佣军推翻制宪议会失败后,王室被迫从凡尔赛宫迁到巴黎,制宪议会也随之迁来.巴黎出现一批革命团体,其中雅各宾俱乐部、科德利埃俱乐部在革命中发挥巨大作用.
1790年6月,制宪议会废除了亲王、世袭贵族、封爵头衔,并且重新划分政区.成立大理院、最高法院、建立陪审制度.制宪议会还没收教会财产,宣布法国教会脱离罗马教皇统治而归国家管理,实现政教分离.
1791年6月20日路易十六乔装出逃失败,部分激进领袖和民众要求废除王政,实行共和,但君主立宪派则主张维持现状,保留王政.7月16日君主立宪派从雅各宾派中分裂出去,另组斐扬俱乐部.
9月制宪议会制定了一部以“一切政权由全民产生”、三权分立的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国王、立法权属于立法会议,司法权属各级法院.9月30日制宪议会解散,10月1日立法议会召开.法国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法国大革命引起周边国家不安,普鲁士、奥地利成立联军攻打法国.由于路易十六的王后、奥地利皇帝的妹妹玛丽·安东尼特泄露军事机密给联军,使法国军队被打败,联军攻入法国.1792年7月11日立法议会宣布祖国处于危急中.以无套裤汉为主体的巴黎人民再次掀起共和运动的高潮.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比尔、马拉、丹敦领导反君主制运动,于8月10日攻占国王住宅杜伊勒里宫,拘禁了国王、王后,打倒波旁王朝,推翻立宪派的统治.
[解题过程]
1、君主立宪派领导了法国大革命的前期革命行动.推翻了法国的封建统治,对法国大革命的最终成功作出了贡献.
2、君主立宪派主持议会通过了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和人权宣言,为法国的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和法制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但是他们忽视了法国的土地问题,忽视了广大贫民的权利要求,更没有能力进一步领导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

三、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有何弊端

中央集权是“地方分权”的对称,是国家统治权力集中统一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统一服从于中央,并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法令办事.
君主专制通常指奴隶制和封建国家实行君主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拥有无限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以国家为其私有财产,依靠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维持其统治.
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萌芽于战国时期.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提倡这种治国方式,成为该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从商鞅变法开始推行多年的县制作为中央集权制度的雏形,也为日后统一的国家提供了政治制度的样板.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巩固时期.秦灭六国后,为巩固统一,在中央建立起至高无上的皇帝制和三公制,在地方确立郡县制,并在思想文化方面通过“焚书坑儒”等强硬手段,初步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初年推行郡国并行制,王国权力逐渐增大威胁中央,其实质是奴隶社会分封制的残余对封建上层建筑的威胁.自景帝开始“削藩”,又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初步削弱王国的势力.汉武帝推行“推恩令”,从根本上解除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是西汉解决王国问题最关键的步骤.随之又夺去大批王侯的爵位,王国问题至此得到根本解决.为以思想上的统一加强政治上的统一,汉武帝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思想确立为社会上占统治位的理论.
东汉时期,中央集权渐趋衰落,其主要原因在于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膨胀,这是东汉一朝政治上的突出特点.加之外戚和宦官交替专权,政治极其黑暗腐败.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时期.隋朝开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便于提高行政效能.三省最高长官的地位均相当于丞相,便于集思广益,彼此又互相牵制,避免相权过大威胁君权,因而较好地解决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对固有矛盾—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可以参加到政权中来,统治者也可以进一步笼络士人,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也对魏晋南朝以来腐朽的士族制度产生了冲击的作用.这两种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封建政治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封建社会的另一对固有矛盾—中国和地方的矛盾,本阶段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安史之乱和籓镇割据的发生.
宋元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阶段.北宋建立后,宋太祖为巩固统治,本着“强干弱枝”的指导思想,解除中央和地方大将的兵权,使地方行政权和财政权分开,又在中央组织强大的禁军.这些措施避免了地方分裂的再现,使北宋在政治上出现了稳定的局面,有利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又导致官僚机构的膨胀和军队数量的激增,造成北宋政权长期积贫积弱的局面.至北宋中期,已出现了严重的财政、政治和边防危机.为缓和矛盾,富国强兵,宋神宗任命王安石进行变法.他制定了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和保甲法等措施,力图限制官僚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缓解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于用人不当,特别是新法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利益,削弱了北宋政权的统治基础,遭到特权阶层的反对,新法没有成功.
元朝统一全国后,为有效治理广阔的国土,实行行省制,初步奠定了后世省区的规模;并通过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等机构,有效地保证了中央对包括西藏、台湾在内的广大边疆地区的管辖,进一步强化了中央集权.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空前强化时期,其突出特点即为君主专制的强化.明朝统治者在中央废丞相,在地方废除行省制,设三司;清朝统治者在中央设立军机处,以上中央或地方行政机构的调整均加强了君主权力.明清统治者均采取一些“非常”措施以维护统治,加强君主权威.如明朝设厂卫特务机构,严密监视和控制官员、百姓,并以八股取士作为科举考试的形式,以培养皇帝的忠顺奴仆;清朝统治者则大兴“文字狱”,造成“万马齐喑”的恶劣局面.这些措施的出台,恰恰是封建制度走向衰落在政治上的表现.
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因其对中国历史的深远影响而为人熟知,也使很多人把“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混为一体,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对学习和研究历史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专制主义
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政权组织方式,其主要特征是:
1.君主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等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在专制国家里,法律仅是君主的意志,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等大权于一身,天下之事皆决定于上.君口一言,君言的好恶成为评是非、功过的最高原则.君主凌驾于一切之上,极易出现专横、残暴,而臣民则被剥夺了权利和自由.
2.无数的大小官僚,作为君权代表对百姓实行专制统治.这些官僚是皇帝的奴仆,随时听从使唤.他们在辖区内代表王权统治百姓.
二、中央集权
中央集权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密切关系,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其主要特征有:
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不允许有相对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
2.中央为控制地方,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中国自秦开始,地方官员的任用、升迁、调动,一律由中央决定.绝对地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最后一切听命于君言的制度要求.同时君主在官职设置上有意造成职权重复,使之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无限制地将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
三、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区别与联系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一个是政体,体现君臣关系;一个是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专制主义可行之于中央集权国家,也可以实行于地方割据王朝,同时并非中央集权都导致专制主义.但在封建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把两者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凡是在专制主义皇权加强之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之时,反之亦然.中国自秦汉确立中央集权制度,后经隋唐宋元王朝,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的政权组织和行政制度,到明清时中央集权高度加强,其结果是集地方三权于中央,又集中央之权于皇帝一个之手.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专制,专制主义也是愈来愈加强.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既有区别又紧密相联.认清二者的区别,不至于在批判专制主义时,连中央集权合理性的一面也一起加以否定;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又可以防止过分集权造成的弊端.

四、概括君主立宪派的政策

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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