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下 既然有为法是假有 无为法是实有 那么 因缘法 因果是...
因缘法当然是假有,无论你是摔的很痛苦,或者是渴的不行了,或者是憋了15分钟气觉得受不了,无论怎么痛苦,都是假有的但虽说是假有,毕竟还有个"有"在,绝不可轻视.
有人问慧律法师:什么是无为法呢?,法师答:就是有为法阿!
二、请问佛学者 有人说因缘法是法性 那因缘法是实有 还是假有?法...
同意楼上,风起云涌演楞严,石破天惊开法华,印广法师讲的《楞严经》《法华经》开人智慧、明心见性!三、请问下佛学者 有人认为无为法是实相 有人认为无为法也是如幻如...
有为法
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
有为,指有所作为、造作之意。又称有为法。泛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之现象;狭义而言,亦特指人的造作行为。亦即一切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之现象,而以生、住、异、灭之四有为相为其特征。相对于此,永远不变而不生不灭者,则称为无为法。因缘造作称为“为”,色、心等法从因缘生,有因缘之造作,故称为“有为”,因此有为亦为缘起法之别名。小乘着重以有为来说明人生无常,大乘则扩大为对世界一切物质现象与精神现家之分析,说明性空、唯心之理。
一般以五蕴为有为法。有为法乃无常之法,于每一刹那皆在转变、迁移,故又称为有为转变。复次,言有为法为无常者,系因凡有为法皆具有生、住、异、灭四相,时即上记所谓的有为法之四个基本特征,称为“四有为相”;此外,亦有将住、异相合并为一,而立三有为相。
有为法须借因果之关系始能成立,即凡有为之法,必定会引生其果,故有为又称有果。
无违法
佛教名词,梵文Asamskrta的意译,略称无为。与“有为法”相对。指不依因缘 和合而成的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的绝对。原本是涅盘的异名。大乘佛教,尤其是中国佛教,以无为法为诸法之本体,与“法性”、“真如”等为同一含义。以 法相唯识宗为代表。
该宗以修持境界立论,分无为法为 六种:
①虚空无为。指真如为显现空无的真理,真空寂灭,远离各种障碍,犹如虚空。
②择灭无为。指凭借无漏 智慧的简择力,断灭一切烦恼而证得真如。
③非择灭无为,简称“非择灭”。指真如本性清净,不因人的智慧简择力达到寂灭后才显现出来。
④不动无为。指禅定进入色界第四静虑时,不为苦乐所动的实证境界。
⑤想受灭无为,又称“灭尽定无为”。指禅定进入无色定的无所有处境界,一切染污心想及苦乐二受俱灭,但仍然是不究竟的境界。
⑥真如无为。即佛所讲的能出生三界所有法的本体的无为性,如如性。法相唯识宗突出真如无为,认为前五种无为都是因“真如无为”的不同显现,这在佛教是一个对法界真相的呈示。